一场神奇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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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拍“闹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今天的话题得从一场土拍说起。4月18日,上海2023年第一批商品住宅用地首次开拍。据了解,首批19宗涉宅用地将在4天内完成出让,总出让面积94.4万平方米,总起拍价高达483.4亿元。
在寸土寸金的魔都,拍地可是一件刺激的事,极为考验房企们的专业、速度甚至是运气。
当天上午11时17分,经历了54轮报价后,普陀区桃浦社区H6街坊H6-5地块进入一次书面报价,最终被浙江交投&象屿以37.78亿元的总价联手拿下,溢价率9.51%,刺激但还算顺利。
但到了下午,奇怪的事情出现了。浦东新区16号线周浦站的一块地,从13:30持续到了19:30左右——
足足6个多小时。
是土拍太激烈、众房企都想要这块地吗?答案令人啼笑皆非,是资料审核环节出问题了——
越秀地产在最后关头,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合,最终被取消了参拍资格。
煮熟的鸭子飞走了,还是以这种离奇的方式,越秀和合作伙伴感到惊讶,相关代表在现场请求进行申诉。
遗憾的是,申诉被无情地驳回了。这一来,原本和越秀地产联合的华发也被迫出局。最终招商蛇口+南昌市政联合体“捡漏”这块地,另外的田林地块则被中铁置业拿下。
▲图源:地产深度报道
另据资料显示,4月18日,越秀和华发参与的这宗地,以及越秀和中铁建参与的徐汇区田林地块,都显示“交易结果录入”,而不是跟其他地块一样显示为“交易结果公示”。目前查看这两块地,则已经是 “结果公示” 状态了。
如此闹剧,笔者还是第一次见,背后有何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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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可以,今年不可以?
这个问题的答案,得回到事件中寻找。
以徐汇田林地块为例,笔者查询到的资料显示,越秀地产联合中铁建于4月18日14:00参与了徐汇区田林街道167-02(n)地块(地块公告号:202302803,即“徐汇田林地块”)的现场竞买活动。
越秀用的报名主体为“沈阳越秀地产有限公司”,联合参拍股比为49%;中铁建报名主体为“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联合参拍股比为51%。
工商资料显示,“沈阳越秀地产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普通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售等,但却被上海土地交易中心因“经营范围不符”而取消其竞拍资格。 这哪里不符合了,不知道上海土地交易中心有没有给出详细的解释?
▲资料来源:天眼查
离奇的是,资料显示, 昆山国汇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与越秀地产报名主体经营范围表述一致,却未被取消参拍资格。想问下上海土地交易中心,这是何故?不知对徐汇田林其他未竞得的开发商,是不是一种不公平?
更有意思的还在后面。就在去年,杭州越秀成功报名参投上海嘉定工业区南门社区地块。笔者查看了去年嘉定地块的公告与本次地块公告的对比,条件完全一样。 奇怪了,去年杭州越秀报名成功,如今却被无故剔除——这又是何故?
▲公告对比
以上种种疑问一直盘旋在笔者脑海,这事也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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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要寒了大家的心
退一步来讲,就算竞拍报名条件真的在短时间内有重大变更,是否应该提前公示?
笔者查阅到的资料显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以向社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
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
▲资料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如果竞标条件发生重大变更却不提前公示,等人家报名后,甚至是到最后一步,马上就要竞拍了才告知人家不符合要求,这不是耍人嘛?
这个问题,上海土地交易中心是否也应该给个说法?
从新闻来看,上海这次土拍,一众房企可谓是热情高涨。招商蛇口、华润置地、越秀、建发、象屿地产、保利发展、中铁建、万科等房企甚至斥巨额保证金报名10宗及以上地块。据了解,拍地当日,越秀和华发还在桌子上特意摆上了橙子和香蕉,寓意成交。只是没想到,等来了这个结果。
大家掏出真金白银来支持上海,希望上海能不负众望,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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