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网上出现了一种名叫“寄拍模特”的新职业。所谓“寄拍模特”,一般是跟销售服装的网店合作,收到网店寄来的服装后拍照上传到网络平台,并给予店家好评,然后将服装退回,商家则支付一定报酬。“寄拍模特”,听起来很时尚,但仔细一琢磨就不对劲。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服装后,拍下照片并上传给出评价,这是网络交易的重要环节,俗称“买家秀”。“买家秀”可以帮助别的消费者了解商品,也是对卖家产品质量的真实反馈,对网店经营者也有一定的约束作用。这样的评价应当基于真实的交易而形成。现在这些“寄拍模特”,并没有真正购买相应的服装等产品,只是收钱就给好评,还假装是消费者。通过寄拍模特批量生产买家秀,让买家秀失了真、变了味。虽然披着“买家秀”外衣,这种行为本质上仍是刷单炒信。“寄拍模特”形式的刷单,不仅不诚信,还有违法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也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假冒的“买家秀”,误导了潜在的买家,破坏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损害了同业竞争者进行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更值得警惕的是,有的不法分子以招聘“寄拍模特”为幌子,进行诈骗活动,这就更涉嫌刑事犯罪了。“寄拍模特”这样的灰色产业链,非切断不可。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平台是第一责任人。消费者的评价真实可靠,才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平台购物。如果“寄拍模特”虚构好评,这就对消费者失去了参考价值。久而久之,消费者也就不再信任网络平台上的好评。这也就失去了消费者评价这一环节的意义,对网络平台也是一种损失。找出“寄拍模特”虚构的好评,其实不难。这些好评几乎是同样的语句,批量复制粘贴,雷同得像是流水线上的工业产品。关键就看网络平台愿不愿意从长远考虑,以诚信为本,清理虚假好评,营造所有商家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强化对网络平台的巡查,及时发现查处新形式的网络刷单行为,不让网络刷单换个马甲继续行骗。“寄拍模特”的照片再精美,溢美之词再动听,依然是虚幻的泡沫。造假终被市场抛弃,诚信经营方得长久。“寄拍模特”买得来买家秀,买不来好口碑。不论是实体店还是网店,基本的经营逻辑不应该变,那就是诚信经营,千万不能糊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