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筹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批复:同意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筹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批复称,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应自接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到安徽银保监局领取开业申请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机构筹建期间接受安徽银保监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标签: